公告日期:2017-11-10
简称:三维通信 证券代码:00211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
发行对象/认购人
郑剑波、腾跃投资、王瑕、朱永康、奇思投资、计
交易对方 划、华卓投资、汪剑、徐林生、信义华信、张佳、
金伟国、李洪波、熊英、何自强、王永泉、王书维、
张兆丽、王玮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 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UAXISECURITIESCO.,LTD.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
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1-1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已
出具声明与承诺,保证及承诺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三维通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之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1-1-1-2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
介机构作出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介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1-3
目录
公司声明......1
交易对方声明 ......2
中介机构声明 ......3
目录......4
释义......8
一、一般术语......8
二、专业术语......10
重大事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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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