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维通信资讯
2024-04-26 19:58: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及事项: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研发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投资管理、募集资金、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控制等。

5、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及收款管理、采购及付款、资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控制程序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

1、内部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法人治理层和经营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的优劣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一切生产经营管理均遵循发展战略导向原则,并通过治理
结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公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等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情况,并对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的职能部门,包括总经办、证券事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法务部、IT 部、质量运营部、供应链管理中心、产业园运营管理中心、国内运营商事业部、国内行业销售业务部、海外销售业务部等。公司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并体现既定的执行力,既促进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