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7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201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15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39号)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非公开发行51,554,440股新股,发行价格16.7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1,474,692.4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16,783,674.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4,691,017.57元,其中:新增股本51,554,440元,资本公积793,136,577.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KMA10033)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投资于以下项目:
1、收购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实施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3、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已经通过工程整体验收,并经云南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了报告编号第2017KMECC10028-1号《云南罗平锌电
股份有限公司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6年经证监会核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5107.97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20.5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含锌渣项目款项431.38万元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之后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和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含锌渣项目款合计5,539.35万元,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专项账户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公告后,公司已于2018年3月13、14日办理了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并经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月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会同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了公告,截止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6年经证监会核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和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专项账户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予以终止。公司已于2018年3月13、14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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