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4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3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9)。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了进一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8日—2017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
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杨建兴先生、喻永贤先生回避对下述7.1议案的表决。杨建兴先生回避对下述7.2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公司《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公司《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以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1、公司《关于与罗平县锌电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以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2、公司《关于与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