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尊敬的董秘,一季报中显示其他应付款12亿,公司解释其为控股公司有回购条款的投资款,请详细说明。谢谢 【答】
莱宝高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结合公司2023年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拟与地方政府合作投资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的公告》及后续相关的进展公告内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长期应付款”较期初数增加12.11亿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将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的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资主体——湖州南浔光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的含回购条款的注册资本出资款120,000.00万元在合并会计报表时确认在“长期应付款”科目列示影响所致。具体说明内容请您以相关公告信息为准。谢谢!¶¶2024-07-01 18: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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