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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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2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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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修订及实施,结合本次同步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次修订稿)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三次修订稿),公司拟对现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次修订稿)》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涉及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为规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选 选聘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聘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第一条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 进行规范性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 订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则。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根据《上市公
第二条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 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司独立董事管
理人员的人选、任职条件等进 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理办法》进行
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或建 进行遴选、审核。 适应性修订

议。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根据《上市公
新增条款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司独立董事管
第七条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理办法》进行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适应性修订

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审议。 司独立董事管
第八条 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理办法》进行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和未采纳 适应性修订

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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