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初始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所共有合伙人 238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 83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9月19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合计110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
会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对天健会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8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天健会计所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初步预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三)在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
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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