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陈烈权三季度减持了955万股,为什么公司没有进行公告。具体减持方式及减持价
能特科技股友
2018-10-24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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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股东陈烈权三季度减持了955万股,为什么公司没有进行公告。具体减持方式及减持价格多少? 【答】ST冠福:根据相关规定,大股东减持需履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告即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应在减持时间或减持数量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当在两个交易日予公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大股东陈烈权减持事项进行了事前和事中的披露,公司于2018年6月10日收到陈烈权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对资金的需求,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13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大股东陈烈权先生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关于大股东陈烈权先生股份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谢谢!¶¶2018-10-24 09: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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