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广东鸿图资讯
2024-04-22 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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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广东鸿图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模具有限公司、广东鸿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广东鸿图(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广东鸿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广东盛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励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SWELLNORTHAMERICAINC、宁波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四维尔汽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东莞市四维尔丸井汽配有限公司、四维尔丸井(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慈溪四维尔锦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成都鸿图奥兴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奥兴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四川省西冶奥兴铸造有限公司、成都奥兴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德润汇创装备有限公司、成都德润鸿创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原材料波动风险、需求下滑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财务报告质量、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 2%但小于 4%,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 4%,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总额相关的,以资产总额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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