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天康生物资讯
2018-11-15 17: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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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6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0
债券代码:128030 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已经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账户。

2、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元/股(含7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按照回购金额2亿元、回购价格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8,571,428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激励计划(包括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每股7元,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份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按照回购金额2亿元、回购价格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8,571,428股,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963,384,608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数量28,571,428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7%。

若回购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本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则本公司的总股本不变,股权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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