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股份”或“公司”)拟向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售拉链业务及其相关资产和负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核查,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
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建亮 陈嘉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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