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青岛金王资讯
2024-04-19 20:06: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4-00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1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24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28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7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683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
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656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4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涉及人员 11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2 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 份。

(3)吕凯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情况确定,预计本年度审计费用 175 万元(包含内控审计 40 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没有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结合和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审计服务质量等方面,并综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一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