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国泰资讯
2017-06-08 16: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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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9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7-34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7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顾焘股票期权和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注销顾焘股票期权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由于首期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顾焘辞职,同意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顾焘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3万份。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27人。



(2)由于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53元,第三个行权期期权数量调整为543.9915万份。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修订稿)》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对公司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进行核实后,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



(2)本次可行权的127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行权条件,同时,该127名激励对象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期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一致(除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而被注销股票期权的人员),其作为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向127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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