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2016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江苏国泰资讯
2017-05-18 17: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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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9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7-32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8,267,119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8,267,119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8,267,11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70,747,254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



月26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7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09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 08*****649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3 08*****687 张家港市永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 08*****691 张家港市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5 08*****498 张家港保税区合力经济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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