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军先生,1971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1994年至 2008 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人事部干部、事业发展部和资产管理中心综合处副处长;2008 年至 2018 年,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公司律师;2018 年至 2019 年,任北京圣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 年至今,任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曾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2019 年中至今兼任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2020 年底至今兼任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1 年 10 月至今兼任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24 年 2 月至今兼任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5 5 0 0
股东大会 2 2 0 0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审计委员会 3 3 0 0
本人作为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董事会换届暨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审计部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本人作为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审计部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三)出席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审沟通会及关联交易事项沟
通会,本人出席会议,听取了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合理性等进行了重点关注。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独立董事沟通会,审查了《关于收购奇耐联合纤
维(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方变更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事项,本人出席会议,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股权交割法律风险等进行了重点关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参加独立董事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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