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7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8-002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2月29日发出通知,(详见2017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上午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16日下午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250,567,730股,占公司总股本816,794,335股的30.6770%。其
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249,638,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6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共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2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1138%。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贷款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0,55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16,00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591,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反对16,00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金高峰、袁蕾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