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我有个疑问,根据破产法,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
【问】董秘您好,我有个疑问,根据破产法,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公司是11 月 24 日破产重整申请被受理,为何债权人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7日呢。 【答】*ST东洋:投资者您好,详细信息请关注2023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的2023-136号公告以及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破产网发布的“(2023)鲁0613破2号”《公告》。您如有相关债权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联系申报,谢谢您一直的关注与支持。¶¶2023-12-01 16:40:06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