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9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3 号)(以下简称 “《监 管函》”),内容如下:
“你公司2022年1月14日晚间披露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显示,你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 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函,但你公司迟至1月14日晚间才对外披露相关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第十一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的规定。本 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 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切实加强对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充分 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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