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万丰奥威资讯
2023-08-25 18:42:21
  • 7
  • 1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26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对收购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雄伟”)95%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 年半年度公司对收购无锡雄伟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14,884.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收购无锡雄伟 95%股权,交易价格 125,400 万元,交易完成

后,无锡雄伟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此次交易形成商誉账面价值

290,891,792.51 元。2021 年 10 月,公司收购无锡雄伟剩余 5%少数股东股权,交易完

成后,无锡雄伟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无锡雄伟主营业务为汽车高强度钢冲压零部件及其自动化冲压模具和精密模具的设计、制造与销售。基于汽车零部件轻量化的发展趋势,无锡雄伟高强度钢冲压件

业务竞争愈发激烈,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无锡雄伟高强度钢冲压件业务恢复不

及预期,公司管理层预计无锡雄伟未来经营与原预测存在一定差距。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判断,认为无锡雄伟资产组存在一定减值迹象。



公司聘请了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

收购无锡雄伟 95%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 040085 号),在假设前提成立的前提下,无锡雄伟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55,800.00 万元,无

锡雄伟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 70,684.64 万元,公司应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4,884.64 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 14,884.64 万元,计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损

益,导致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14,884.64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金额。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