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万邦德资讯
2024-04-25 20: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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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推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未来三年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三)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述第 3 项规定处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理。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五)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董事会可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本规模、股票价格、股票流动性等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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