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太阳纸业资讯
2018-09-11 16: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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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2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8-05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收到
副董事长李娜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泽华先生和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应广东先
生的通知,李娜女士、刘泽华先生、应广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于2018年9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2、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
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姓名 职务 交易方式 持有股份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成交均价 持有股份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元/股) (股) (%)
李娜 副董事长 竞价交易 1,414,200 0.0545 200,000 7.45 1,614,200 0.0623
董事、

刘泽华 竞价交易 2,920,900 0.1127 5,100 7.39 2,926,000 0.1129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应广东 竞价交易 2,920,000 0.1126 180,000 7.42 3,100,000 0.1196
总工程师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购买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李娜女士、刘泽华先生、应广东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以自有资金,在合适的时机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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