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出如下修订: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三章 独立董事
第十六条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
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
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
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
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时,将独立董事备案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
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披露有关公告。 删除
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
意见。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时,除遵守本
制度其他相关规定外,还应当重点关注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下列情
形:
(一)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
二分之一的;
(二)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
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
(三)同时在超过三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的;
(六)可能影响独立董事忠诚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职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提名人应当披露具体情形、仍提
名该候选人的理由、是否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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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措施。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
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
依据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
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
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
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
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
例不符合本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
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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