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3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SUN PAPER CO., LTD.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董 事 3
第三章 独立董事 6
第四章 董事长及其职权 11
第五章 董事会的职权 12
第六章 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12
第七章 会议议事和表决程序 15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20
第九章 董事会换届 21
第十章 附则 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的股份;
(二)董事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董事应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四)董事能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本规则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三条 董事的职权: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授权对外代表公司;
(三)根据董事会委托执行公司具体事务;
(四)出席股东大会;
(五)领取报酬与津贴;
(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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