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太阳纸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制定)
太阳纸业资讯
2023-12-22 18: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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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3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SUN PAPER CO., LTD.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在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
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选。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
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低于本细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定期年度绩效考评,并提交考核评价意见和独立董事互评结果;

(四)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三)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四)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五)本细则及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为:

(一)按时出席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二)提出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

(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

(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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