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
刘由材 汤浩 肖访
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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