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曾繁华)
作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设性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曾繁华,男,1962 年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跨世纪高层次人才。2019 年至今,湖北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主任。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世界经济专业做博
士后研究。1984 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学,2002 年开始任教授博导。自 2021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本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议 2 次,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事会议 7 次,对 9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应回避表决的除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个人工作原因在外,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
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3/1/9 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3/1/30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3/2 第六届董事会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2023/3/20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
第六届董事会 案的独立意见
2023/3/29 第十六次会议 6、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7、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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