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雄)
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自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雄,生于1963年7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具有经济师专业资格,共产党员。曾任江苏客运总公司苏州公司职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张家港支公司总经理;华泰证券张家港营业部营销总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3年5月15日至今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将自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40项议案;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
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参加4次,没有委托或者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3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相关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等内容,充分发挥了审查与监督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新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需要研究讨论相关事项。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2项议案。
2023年度,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没有委托或者缺席情况。
(四)审议议案、投票表决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会议,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发表独
号 届次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立意见
类型
1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 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