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能源网】国轩高科:探索商业模式 推进储能行业规模化发展
股友TcdEcU
2020-08-04 15:21:55
  • 6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前不久,全国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了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方案和申报要求均提出了优先支持配置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该政策发布后引起较大争议,您对新能源发电需配置储能作何评价? 


韩一纯:储能对于光伏、风电的利好毋庸置疑,其可促进新能源消纳,减少弃风、弃光,提高电力输出的品质和可靠性,保证电力系统稳定。

 

然而在即将到来的平价时代,风电的盈利已经被压缩,如果再额外增加配置储能的投资,投资收益率会进一步降低。而且,如果一个1万千瓦的新能源发电机组,按照20%配置储能,即配置2000千瓦规模的储能电站,这对电网调度来讲并不经济。从运维方面分析,持有新能源场站的大多数新能源企业并不具备维护储能电站的技术与经验,这样一来,也给储能电站的维护带来了麻烦。 


新能源发电配置储能本无错,但未必要将其作为新能源企业开展新能源项目的前提条件。更适宜通过一种“源网荷”共享的方式,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

 

当前,储能的经济性还无法有效激励新能源电站主动配置储能,但只要有适宜的盈利模式,储能资金成本能够得到回报,通过社会资本推动储能行业良性发展的目标就能得以实现。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如您所说,如何盈利是国内储能规模化应用症结所在。在您看来,当前储能产业应采取哪些举措实现储能产业发展利益最大化,推动储能商业化发展? 


王业林:目前来看扩大峰谷电价差、降低或减免容量电费,是推进我国用户侧储能发展的有效举措。 


首先,拉大峰谷价差,能够加大企业盈利空间,才会引进大量社会资本的投入。但是峰谷电价差有很大的地域局限性,如北京、江苏、上海等地,用户侧峰谷电价差每度电超过0.7元,经济性可观。这些电价差较大的省份,比较适合做储能行业的商业性推广。但对于电价差较小的省份来说,盈利空间不大。 


尽管峰谷电价差的商业模式较受企业追捧,但在盈利可持续上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峰谷电价差仍有继续缩小的可能性。 


推进储能行业规模化发展,降低或减免容量费也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因素。由于储能电站运行需额外增加容量电费,导致原本有限的盈利空间内,投资回报周期进一步延长。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为进一步推动储能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补足国内储能发展的诸多短板,国轩科技做了哪些积极尝试?分别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韩一纯:目前,国轩高科正致力于锂电储能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定制化的储能电源系统解决方案。 


其中,储能业务主要以大型储能电站系统、家庭小型储能系统和备电电源为主。主要生产产品有集装箱式储能系统,48V通信基站系列电源,5KWH~10KWH户用储能电源等。

 

在大型储能电站方面,2020年国轩高科参与建设了北京冬奥会与安徽华能储能项目建设。除此之外,推行“换电模式”的电动重卡、船舶,也是国轩高科发展的重点领域。

 

而在储能电站运维方面,国轩高科则创新性地建设了储能电站大数据平台。其可通过大数据互联对现行储能电站能量数据、运行效率、安全、温度等重要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监测,保障储能电站运行安全。 


为实现服务多元化,储能电站大数据平台还建设有三个不同功能,分别为工程师、运维者、决策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编辑:张金梦)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