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3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11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0 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 司向原股东配售262,926,000股新股。公司本次配股实际配售260,230,819股,每 股配售价格为13.69元,募集资金总额3,562,559,91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27,954,934.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4,97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验证报告(会验字[2017]5313号)。
根据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配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分别由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新一代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1.1 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115,800.97 95,000.00
1.2 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61,090.73 50,000.00
1.3 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60,408.60 50,000.00
2 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65,377.75 50,000.00
3 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38,944.00 30,000.00
4 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36,247.30 25,000.00
5 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106,606.60 60,000.00
合计 484,475.95 360,000.00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2017年12月8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银行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所属项目名称具体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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