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05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
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4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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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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