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秘:按照监管新规,回购未注销的股份不能计入分红。公司前期回购的股份都没注
迅速麻利快
2024-04-23 18:43:43
来自山东
  • 5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尊敬的董秘:按照监管新规,回购未注销的股份不能计入分红。公司前期回购的股份都没注销,这样的话公司将达不到分红监管要求,将来有被ST的风险。请问公司对此有什么应对计划?会相应注销一部分回购股份吗?另公司的固态电池研发进展如何? 【答】国轩高科:您好,公司近年来处于持续成长期,十分重视通过分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6,688,358.90 元(含税),达到新国九条相关要求。
2023年12月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股份主要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固态电池研发的具体进展敬请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感谢您的关注。¶¶2024-05-16 17:28:19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