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电池质量“罗生门”
国轩高科资讯
2021-12-02 14: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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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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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电池爆炸起火事件,安徽瓯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瓯鹏”)和国轩高科(002074.SZ)打起了口水仗,均声称问题责任不在己方。


  11月28日,安徽瓯鹏举行了一场名为“吹哨电池安全――国轩锂电池疑似存质量缺陷”的说明会,指出国轩高科提供的电芯频发质量问题,引发了起火和爆炸事故,给安徽瓯鹏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


  11月29日,国轩高科官网发布公告,回应安徽瓯鹏对其锂电池质量的质疑。其中指出,事故是因电池包保护板问题所致,该保护板由安徽瓯鹏向市场自行采购。此外,安徽瓯鹏拖欠国轩高科货款2000余万。国轩高科称,针对安徽瓯鹏拖欠货款与恶意诋毁,已起诉。


  11月30日,安徽瓯鹏再次通过微博喊话国轩高科,正视产品质量问题。


   安徽瓯鹏与国轩高科各执一词

   是电池质量问题还是恶意诋毁?

  2019年10月22日,国轩高科与安徽瓯鹏、某知名电单车公司(简称H公司)三方签署了采购协议,供应H公司共享电单车锂电池包,国轩高科负责供应电芯,安徽瓯鹏负责PACK研发、生产和成品交付及售后服务。


  该产品投入市场几个月内,陆续发生了数十起电池包自燃和爆炸事件,基于安全考虑,安徽瓯鹏召回了多批次疑似有安全问题的电池包,并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检测和验证。


  2020年10月下旬,根据返回电池包中发现存在部分电芯出现漏液的情况,国轩高科向安徽瓯鹏发出了质量问题说明材料及整改意见,并承诺11月30日之前完成产品质量整改。


  2020年11月11日,安徽瓯鹏按照发货标准包装完毕,存放于工厂发货区的成品电池包突然发生自燃爆炸,引起大火。


  安徽瓯鹏前任总经理林峰在11月28日的说明会上称,2020年11月2日,在国轩高科技术及市场人员现场见证下,双方曾对出现问题的电池包进行技术分析,确认了电芯存在漏液、腐蚀和防爆阀失效等多项质量问题,双方共同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国轩高科方面人员承诺尽快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11月29日,国轩高科官网发布回应,其中提到:经过多次测试和验证,安徽瓯鹏向H公司反馈,事故是因电池包保护板问题所致,该保护板由安徽瓯鹏向市场自行采购。期间,H公司多次督促安徽瓯鹏对返厂电池进行维修,均无果。


  国轩高科还表示,截至目前,安徽瓯鹏累计拖欠合肥国轩货款2000余万。针对安徽瓯鹏拖欠货款及恶意诋毁公司产品的行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轩高科董秘办工作人员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一切以官网的说明为准,暂无其他对外信息。事件进展也请以官方披露的信息为准。


  11月29日晚间,安徽瓯鹏在微博发表了《请国轩正面回答:是否存在电池质量缺陷?!》。安徽瓯鹏表示,至今没有收到法院的诽谤诉讼应诉通知;公司采购的电池包保护板均由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国轩高科说明中提到的“拖欠货款2000余万”,即为2020年11月爆燃火灾中损毁电芯的尾款。


   安徽瓯鹏为失信被执行人

   国轩高科此前被曝质量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安徽瓯鹏成立于2015年8月,实缴资本234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瓶,他同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安徽瓯鹏与中航锂电、亿纬锂能(300014.SZ)、力神动力等动力电池企业均存在法律纠纷,且多次成为被执行人。


  2020年10月23日,因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科)的买卖合同纠纷,安徽瓯鹏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68万元。


  今年9月27日,因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安徽瓯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127.82万元,未履行金额为2958.02万元。安徽瓯鹏及其法定代表人金瓶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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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林峰的说法,这是由于2020年11月火灾事故发生后,安徽瓯鹏现场厂房、设备及各种原材料(含其他电池供应商电芯产品)严重受损,至今未恢复生产经营,大量已经签订的订单无法交付,造成违约,大量客户流失,进而出现经济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不是国轩高科第一次被曝质量相关问题。


  2019年11月、2021年4月,国轩高科子公司东源电器生产的低压开关柜、高压开关柜质量不合格,被国家电网处罚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2021年4月16日,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马场甲14号的北京福威斯油气技术有限公司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人遇难、2名消防员牺牲、1名消防员受伤,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660.81万元。


  国轩高科孙公司持有福威斯光储充公司25%的股权,子公司持有北京福威斯油气技术有限公司40%的股权。事故发生后,国轩高科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未参与两家公司的运营管理。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日前发布的丰台区“4·16”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南楼起火的直接原因,系西电池间内的磷酸铁锂电池发生内短路故障,引发电池热失控起火。


  北楼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南楼起火产生的易燃易爆组分通过电缆沟进入北楼储能室并扩散,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电气火花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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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瓯鹏在说明会上称,公司购买的国轩高科15AH型号圆柱电池和北京丰台区“4·16”事故电池为同一公司生产。国轩高科尚未就这一说法给出回应。


   电池安全问题待解

   梯次利用尚不成熟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频发。锂离子电池的安全与可靠性,成为新能源行业最重视的课题之一。


  动力电池系统一般由电芯、BMS(电源管理系统)、结构件和热管理系统组成。电芯是指动力电池的单体,是发生漏液、起火、爆炸等反应的元件。国轩高科就是电芯供应商。


  有“三电”技术人士向红星资本局表示,电池可靠性的核心,与电芯和电池加工过程中的金属异物控制水平,元器件的可靠性密切相关。“在没有严重事故的情况下,电池包自燃的根本原因在于加工控制问题,一般是电池内部出现短路或其他情况导致自燃。而电芯的失效反应剧烈程度主要与电芯的设计有关,包括容量/能量密度,正极材料的选择,隔膜的选择等。”


  上述技术人士表示,《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0)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性有明确的标准,但限于成本,很多车企都使用的缩减版。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后被用于低功率电动车、电网储能、家庭储能领域,即“梯次利用”。然而梯次利用目前尚不成熟,无论是在技术还是市场层面都面临诸多困难。


  从技术角度看,梯次利用需要对退役动力电池进行充分的评价检测,之后才能筛选重组使用。但当前基于容量补偿和衰减机理分析建立的锂离子电池寿命预测模型还不够完善,这也导致梯次利用的安全性不敢恭维。


  国家层面对梯次利用的安全性也持谨慎态度。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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