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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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6: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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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 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011.50万元。2023年度,中兴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15家,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家。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股东)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经评估,近一年中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兴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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