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凯瑞德资讯
2024-05-19 15: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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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0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4-L02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4年4月25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会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1,57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3458% 。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
76,24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73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5,32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080%。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00,9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362%。

(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潘俊雅律师、李孝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4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7%;反对 10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5386%;反对 10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41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4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7%;反对 10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 39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5386%;反对 10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41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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