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7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 众和 公告编号:2018-029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纺织印染板块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朱福惠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朱福惠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开挂牌出售
纺织印染板块资产的议案》投了反对票 (理由为: 如果第一次纺织印染板块资产
挂牌交易没有成功,需要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挂牌,要求每次挂牌都要召开董事
会决定并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因此不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也不能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挂牌出售纺织印染板块资产旨在征集交易意向方,加快公司纺
织印染板块资产处置效率。
2、本次公开挂牌出售资产事项能否征集到意向方及最终交易价格等尚存在
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7 年 6 月推进重大资产
重组以来,与多家意向方进行了接洽、谈判,由于公司面临诸多困难、外部环
境条件不断朝不利于交易达成的方向发展,且交易方案需要统筹考虑公司债权
人、交易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等多方利益平衡,谈判难度和工作量极大,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方案仍未确定。
为提高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纺织印染板块资
产(包括 5 家子公司的股权以及公司持有的纺织印染业务相关的土地房屋、机器
设备、存货、应收款项等非股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纺织板块资
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开挂牌出售方案
(一)标的资产
本次公司拟挂牌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纺织印染板块资产,包括福建众和
纺织有限公司 100%股权、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99.5%股权、福建众和贸易有
限公司 100%股权、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香港众和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公司直接拥有的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主要
为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等) 、土地使用权、长期待摊费用等纺织印染业务相关
非股权资产。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公司拟通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以公开挂牌
的方式出售标的资产。
本次标的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的结果确定。
(三)挂牌价格及挂牌期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99,986.52 万元 (未
经审计) 。以上述账面净值为基础,公司拟以人民币 99,986.52 万元 (未经审计)
作为标的资产首次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挂牌价格(以下简称“首次挂牌
价”),挂牌转让信息发布的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为提高效率,如挂牌转让信息发布时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公司将以前次挂牌价格按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确定的比例降价调
整后作为挂牌价格继续通过深圳联交所逐次挂牌出售标的资产,每次挂牌转让
信息发布的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如果上述挂牌价格调整将导致挂牌价格低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确定的底价,公司将终止标的资产公开挂牌转让,
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
如果通过公开挂牌出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本
次纺织板块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结果与公司签署标的
资产转让协议。在受让方被确定为本次纺织板块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后,公司
还将聘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评估报告,若公开挂牌结
果确定的价格高于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公开
挂牌结果确定的价格为准;若公开挂牌结果确定的价格低于评估报告载明的标
的资产评估价值,受让方应当先与转让方以公开挂牌结果确定的价格签订交易
合同,再与公司在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受让方
应当在评估报告出具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
规定与公司就前述标的资产转让协议签署补充协议相应调整转让价格。
(四)保证金和转让方式
标的资产的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挂牌转让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交所缴
纳保证金 30,000 万元。如在挂牌转让信息发布时限内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
向受让方,则本次标的资产出售将直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保证金在签订标
的资产转让协议后转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则本次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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