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7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调查查明,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和《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鉴于獐子岛的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对獐子岛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警告、罚款和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
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如果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则或有机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根据证监会的认定,股维平台(盈科)判断,凡在2017年3月21日-2018年2月9日之间购买獐子岛,且在2018年2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人有望获赔。投资者可以适当关注,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