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5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9—0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邹德波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中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程序合法。因此,同意公司聘任邹德波为总裁助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树文: 吴晓巍:
陈本洲: 丛锦秀: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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