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2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
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部分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獐
子岛”字号授权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卫国、张昱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獐子岛”字号授权使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9)。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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