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2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提请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10:00-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 151 号国合中心 8 楼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6)。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
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 151 号国合中心 8 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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