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
提前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名,实到独立董事 4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普冷獐子岛提供财务资助,保障其业务发展,满足其阶段性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提供资助期内有能力对普冷獐子岛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监督,及时了解普冷獐子岛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獐子岛”字号授权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关于“獐子岛”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内控管理制度》,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国红、史达、宋坚、张晓东
2024 年 11 月 21 日
(此页无正文,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国红: 史 达:
宋 坚: 张晓东: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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