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獐子岛资讯
2024-04-26 19: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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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1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提请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0:00-1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 151 号国合中心 8 楼 1 号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预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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