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3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拟在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属相关资产,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场化产生和确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由于本次拟转让资产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目前挂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履行评估结果备案程序,已经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属相关低效资产,包括位于长海县獐子岛镇的公司原鲍鱼厂资产、原育苗三厂资产及部分海域使用权等,资产类型具体包括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为依据,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合计人民币10,239.28万元,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场化产生和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转让事宜将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属相关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原鲍鱼厂资产、原育苗三厂资产,以及部分海域使用权等。其中:原鲍鱼厂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30处、构筑物12项、机器设备57项、土地使用权3宗);原育苗三厂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13处、构筑物13项、机器设备11项、土地使用权4宗);海域使用权5宗(不含海底存货);台筏1,466台。
具体如下:
1、原鲍鱼厂资产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原鲍鱼厂泵房、办公室、养殖车间、培育间、育苗车间、蓄水池、砂滤池、办公楼、种鲍间、配电房等30处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7,767.44㎡,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273.98万元。原鲍鱼厂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大部分系公司上市前自建取得,主要房屋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建筑周边地块有居民房屋建设用地,部分厂房用于鲍鱼苗、海胆苗培育试验,整体资产利用率较低。
(2)构筑物
构筑物主要为原鲍鱼厂厂区道路、海堤、海底管道工程等12项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32.99万元。
(3)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原鲍鱼厂供水设备、取暖设备、发电机组、预热器、水泵、罗茨风机、板式换热器、刷板机、保险柜、文件柜、办公桌椅等57项资产,共计104台(套/个/把/张),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54.99万元。
(4)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共计3宗,分别位于长海县獐子岛镇西獐社区大扁滩屯232号、长海县獐子岛镇西獐社区大扁滩屯233号、长海县獐子岛镇西獐村大扁滩屯,用地性质为工业(或仓储),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1948㎡,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490.83万元。
2、原育苗三厂资产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原育苗三厂仓库、饵料及保种间、办公楼、培育间、海水泵房、海水沉淀池等13处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坐落于长海县獐子岛镇褡裢村,建筑面积合计为6,286.49㎡,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86.74万元。原育苗三厂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大部分系公司上市前自建取得,主要房屋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建筑周边为林地,已闲置多年。
(2)构筑物
构筑物主要为原育苗三厂厂区道路、海堤、水池、机井以及海水供排水管道等13项,评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