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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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19: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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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包汉华)



各位股东:



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7年度应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4次,实际出席董事6次,股东大会4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2017年度内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7年2月2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17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二)2017年4月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2017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四)2017年6月1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五)2017年8月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2017年8月22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任期内,本人利用本人在公司所在地景德镇工作的优势,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高度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保证2017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17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五、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了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通过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各种工作方式,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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