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1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猫股份”)于 2017年7
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88号)。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景德镇井冈山北汽创新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0,000,000 股,发行价5.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88,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428,8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0,371,200.00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6-0000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瓷都支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甲方: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瓷都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6050162019800000330,截止2017年 7月19日,专户余额为68,230万元。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乔绪徳、谢金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
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_1000__万元(按照孰低
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的方式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甲方保证甲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实际受益人均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会实施任何违反前述规定的非法行为。
十、甲方承诺资金的来源、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十一、在丙方因接受监管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进行反洗钱检查和调查时,丙方需要甲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或作出相关说明的,甲方应积极予以提供或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