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瑞泰科技资讯
2024-03-05 18:30: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0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行为,充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 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瑞泰科技股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瑞泰科技股份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断的关系的董事。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国家相 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它他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它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 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 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实行回避。任职期间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 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五家境内外上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
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职责。 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和风险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和风险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和风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险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