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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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2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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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述职报告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连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桂林,中国国籍,1964 年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具有 20 余年公司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还担任禹州市百汇百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中普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本人已向公司出具《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
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审议的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姓名

期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赵桂林 7 7 0 0 2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上述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特殊情形的认定及处理方式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上述全部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报告期内共召开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并对应收账款管理和内部审计流程提出管理建议。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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