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7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情况:2018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1日下午14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赵余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474,392,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3.02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59,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54%。
3、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474,451,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3.0341%。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07,8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79%。
5、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金小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474,450,218股,反对0股,弃权1,2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06,636股,反对0股,弃权1,2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2、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450,218股,反对0股,弃权1,2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06,636股,反对0股,弃权1,2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3、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450,218股,反对0股,弃权1,2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06,636股,反对0股,弃权1,2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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