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1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6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9月10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丁福生由于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9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决议有效期将于2018年9月21日届满。
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9月20日。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