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交科资讯
2018-09-17 19:15: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9-18



证券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18-09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6日—2018年9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15:00至2018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文年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星明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共计代表股份911,519,8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2616%。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911,458,3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2571%。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1,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4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125,298,8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108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滕振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1,45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25,237,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09%。



1.2选举金振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1,45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25,237,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0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宣玉仙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911,458,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5,237,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0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6%;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方怀宇律师、吴旻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