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浙江交科资讯
2018-06-24 17: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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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5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18-063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

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大风”)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年)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一、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主要概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江山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江山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购买其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个月(专享)



2.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3.产品规模:人民币8900万元



4.预计到期收益率:4.20%/年



5.理财期限:40天



6.产品成立日:2018年6月22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8月1日



8.收益计算方式:产品到期收益=8900万元*到期收益率*40/365



9.产品本金与收益支付日:产品到期日





11.关联关系:公司与交行江山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收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障,在观察日shibor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持续有天数计算收益,客户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投资活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



2.公司综合财务管理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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